新京报讯据国家卫健委消息,9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3例(广东12例,上海8例,福建8例,北京7例,四川3例,重庆2例,黑龙江1例,云南1例,陕西1例),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四川2例);本土病例123例(贵州57例,四川28例,西藏13例,黑龙江9例,云南5例,天津3例,广东3例,海南2例,浙江1例,山东1例,河南1例),含1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贵州9例,四川6例,黑龙江1例,河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2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9例,本土病例278例(四川86例,海南64例,广东45例,西藏31例,山东9例,辽宁7例,陕西6例,广西5例,北京4例,吉林4例,青海4例,天津2例,河南2例,重庆2例,贵州2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江西1例,湖南1例,云南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376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
“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取保候审规定
新京报讯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犯罪结构和刑罚结构逐渐轻缓化,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取保候审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与修改,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9月21日正式发布。
《规定》共六章四十条,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其中,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关于取保候审的对象,《规定》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明确了对于《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的“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分别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为进一步明确被取保人的活动范围,《规定》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中“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活动”的范围进行了细化,以便于实际操作。针对异地执行取保候审的,《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向执行机关报到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后果及处置措施,以确保异地取保候审有效执行。对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条件、批准程序、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同时,为加大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违规惩处力度,《规定》还对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逮捕等措施的条件、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以保障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71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352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2956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2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297例(其中重症病例4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0121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864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85105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7786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81例,其中境外输入96例,本土485例(西藏155例,贵州131例,黑龙江102例,四川27例,新疆11例,广西10例,湖北9例,天津8例,河南8例,甘肃5例,青海5例,宁夏4例,山东2例,广东2例,云南2例,河北1例,浙江1例,江西1例,陕西1例)。
山西对忻州代县精诚矿业滑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原标题:山西对忻州代县精诚矿业“9·1”较大滑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忻州市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9·1”较大滑塌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2022年9月1日,代县精诚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滑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
挂牌督办期间,忻州市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监督落实;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山西省安委办,并在忻州市主流媒体和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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