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增量。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保障制造业外资项目合理需求。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商会和国际组织的对话交流。提升国际投资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强化重点展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
国家卫健委:10月24日新增本土感染者“205+875”
10月2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1例(福建13例,广东12例,天津4例,四川4例,上海2例,北京1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浙江1例,山东1例,云南1例),含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3例,福建2例,浙江1例,广东1例);本土病例205例(山西70例,广东33例,内蒙古21例,北京18例,陕西17例,湖南11例,新疆9例,河南6例,四川4例,天津3例,浙江3例,安徽2例,云南2例,江苏1例,福建1例,山东1例,重庆1例,贵州1例,西藏1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3例,山西2例,广东2例,四川2例,陕西2例,内蒙古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7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4例,本土病例322例(内蒙古75例,广东53例,山西32例,新疆27例,四川25例,重庆17例,云南15例,辽宁14例,北京13例,黑龙江11例,陕西8例,浙江7例,贵州7例,福建5例,湖南4例,天津2例,上海2例,西藏2例,江苏1例,安徽1例,河南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6475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3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92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547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878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0月2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654例(其中重症病例1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8949例,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7829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29539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68367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21例,其中境外输入146例,本土875例(新疆124例,内蒙古78例,湖南77例,山西76例,陕西69例,广东62例,四川57例,福建56例,天津36例,山东33例,青海32例,云南31例,湖北27例,上海19例,河南19例,江苏14例,安徽13例,重庆12例,甘肃12例,广西7例,河北5例,西藏5例,黑龙江4例,宁夏4例,浙江2例,江西1例)。
二是加强投资服务,稳定外商投资存量。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加强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通畅。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好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支持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为企业提供贸易通关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三是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梯度转移,推动跨国公司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做好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各项工作,营造更加优化的政策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吸引外资大省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引资力度,增强对全国稳外资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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