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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生产(进口)税率36%

作者:今午信息网 来源:国内新闻 2022-10-26 我要评论( )

<p>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p> <p>《公告》规定了税目和征税对象、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税价格和进出口政策等信息。</p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公告》规定了税目和征税对象、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税价格和进出口政策等信息。

根据《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这里所说的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公告》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江西:未经批准禁止进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消息,近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沙湖站、庐山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未经批准进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告知书》。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醒,保护区内沟壑纵横、浅滩洼地广布,地形复杂、交通不便、通信不畅。擅自进入,极易造成危险,一旦发生事故,救援难度极大,因此禁止未经批准进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是保护候鸟越冬地。禁止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观光、游玩、戏水、垂钓、徒步、探险等活动。

据悉,进入候鸟越冬期以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牌、警示牌,劝阻外来人员擅闯保护区的行为。在庐山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对日前擅自驾车进入沙湖核心湿地并毁坏公私财物的3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以及4名违法人员在保护区内水域投毒以获取渔获物,违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予以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禁止未经批准进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告知书》特别提醒广大群众,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禁止开发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入或招揽、组织他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拒绝、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台记者 殷一元 杜曦晨)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明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关于进、出口政策,《公告》规定,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安徽合肥高考报名时间延期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10月25日发布关于2023年高考报名的提示,由于近期合肥市疫情防控的形势较为严峻,现将合肥市2023年高考报名的办法调整如下:

(总台记者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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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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