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陈旭)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自12月1日起,北京医保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共济需职工和指定的家人完成备案,添加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共济对象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备案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北京:医院不得拒绝无48小时核酸患者进入
新京报讯 据健康北京官微消息,为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2022年11月30日起,对全市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果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有关精神,保障上述人员日常就医需求,医疗救治和防院感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评估、因时因势,进一步优化日常就医服务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是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查验健康码时,不得拒绝无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的患者进入,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区域,对于无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的患者在分诊期间补测抗原,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诊;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进行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及核酸采样检测。对于收住院患者和陪住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变。
二是医疗机构入口、门急诊等区域加强人员引导力量、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区域布局、做好患者沟通,保障患者顺畅就医。做好工作人员防护,严格落实戴口罩、不聚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要求。
市民朋友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做好手卫生;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就诊结束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医院的停留时间;返回家后立即在流动水下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手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资金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
值得注意的是,尚未完成备案的市民,将不能在支付页面中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参保缴费,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官方网站线上办理备案。
此外,北京市2023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保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1月起已进入集中参保期,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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