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震)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奖补。
根据通知,纳入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名录且农村黑臭水体面积达一定规模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可申请纳入支持范围。城市可整合本地治理任务重、工作有基础的县(区、市)项目申报。申报城市纳入国家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总数应不少于10个,或总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资金分年安排。原则上,对投资额≥4亿元的奖补2亿元,对2亿元≤投资额<4亿元的奖补1亿元,对1亿元≤投资额<2亿元的奖补5000万元。其中,按2亿元奖补的城市治理面积应不低于60万平方米,不足60万平方米的奖补1亿元;按1亿元奖补的城市治理面积应不低于30万平方米,不足30万平方米的奖补5000万元。
资金主要支持地方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系统性一体化治理任务也可纳入支持范围,具体内容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通知强调,要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有明确社会责任主体的治理任务,如农村地区相关企业污染治理等,不得纳入中央奖补资金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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