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3月22日讯,3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姚振华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其公告送达(2021)粤01民初17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
原告广州银行起诉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9)广银开固贷字第23191904号]于2021年9月29日解除;
2、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余额700000000元及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9月29日止,利息14291666.67元、罚息0元、复利0元;从2021年9月30日始,利息、罚息、复利按《固定资产合同》约定计算);
3、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良田村地段[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94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被告一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原告对被告一名下特定账户(开户行: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户名: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账号为800262820902011)内的款项在被告一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该账户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告一债务的,则以被告一建设的宝能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良田村地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949号],应收账款质押权登记证明(编号:05554449000666531324)建成后所产生的所有租金收益权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告一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5、原告对被告四持有的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797万股份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告一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6、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所负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四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的合理费用等。
3月22日,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宝能系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告中提及姚振华“下落不明”事宜,宝能集团相关人士表示,相关信息有误,公司已与法院方面沟通协调,近期相关公告会撤回。
据宝能集团官方公众号“中国宝能”22日早发布的消息,3月21日,在深圳疫情解封的第一天,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走进宝能汽车深圳工厂进行工作检查,全面了解深圳工厂生产复工运行情况,并与在场的宝能汽车集团高管和深圳工厂的管理干部作深入交流,就宝能汽车深圳工厂2022年的重点工作做全面督导。
姚振华详细考察了深圳工厂四大工艺生产车间,听取了各条线负责人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汇报。他表示,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体员工仍须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要求,同时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同时,寄望全体员工,希望大家团结一心,拼搏奋进,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共同锻造一流的人才队伍,创造不凡的业绩。对市委市政府,龙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对宝能汽车深圳工厂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的大力支持,表达了衷心感谢。
本次工厂考察,姚振华还与宝能汽车集团高管以及深圳工厂的中高层干部举行了“宝能汽车经营发展落地举措座谈会”,会议研讨持续近三个小时。
据财联社消息,2021年8月宝能出现部分理财产品逾期的情况。根据宝能集团控股的中炬高新在10月20日披露的信息,宝能所有理财产品兑付合计83.49亿元。
12月8日,宝能公布了指定理财产品的兑付方案。方案明确宝能即日起组织对指定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收购,收购款全部用于指定理财产品的兑付,兑付总值不少于50亿元。此外,方案就兑付安排做出说明,包括兑付原则、兑付进度计划等。
12月9日,一份网传由理财产品管理人联合署名的声明中称,兑付方案未与管理人沟通同意,对于涉及产品底层资产收购事宜与事实不符。不过,这份声明并未盖章。
宝能于12月13日发布关于兑付方案的说明,对指定理财产品兑付方案做出进一步解释,同时增加了可置换资产选项,涉及天津、韶关、贵阳、腾冲等地的住宅、商铺等多种类型房产。
宝能指出,管理人通过收取宝能集团收购款的方式,可以在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即完成理财产品的退出。
具体到兑付上,宝能将根据底层资产收购进度,以实际资金到款即时对对投资者进行兑付。“将确保每位投资者每月不低于3万元的兑付款,投资者至2022年2月28日可以取得的兑付金额不低于20万元、至2022年4月30日可以取得的兑付总额不低于50万元,剩余款项不晚于630完成兑付。”宝能方面称。
宝能还表示,“已在全力推进资产处置及回款工作,按照方案实施收购及兑付,但大额资产交易的磋商谈判较复杂,决策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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