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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怎么领生育津贴
- 2、生育津贴怎么领?
- 3、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流程
- 4、怎样领取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生育补贴
- 5、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怎么领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是从社保中心的生育管理部门领取。
一般本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领取待遇的银行卡(一些地区直接发放的医保卡金融账户中),填写生育津贴领取申请表,经用人单位盖章后,就可以按月发放了。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每月正常缴纳社保费之后,社保部门才会给女同胞发放。为什么这样?因为根据我们的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产假、哺乳假、孕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职工劳动关系,或者给女职工停保,这样也是提醒女职工及时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维权。
注意,生育津贴待遇必须要女职工本人缴纳生育保险才可以享受。而且一般要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青岛市要求累计补交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这也是应当值得注意的事情,比如企业缴纳社保不按时,经常是下个月补上个月的。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女职工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其法定产假期间按照生育津贴标准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流程
个人领取生育津贴 流程如下: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怎样领取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生育补贴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 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领取生育津贴的办法: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可以准备好职工的生育证明、职工的身份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凭证等材料,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依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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