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通过境外融资将迎进一步利好。10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

缓解人民币贬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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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跨境融资,央行上调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作者:今午信息网 来源:国内新闻 2022-10-26 我要评论( )

<p style="text-align: left;">境内机构通过境外融资将迎进一步利好。10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

境内机构通过境外融资将迎进一步利好。10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来源,引导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

缓解人民币贬值压力

首先需要提的一点是,提高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将提升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上限,鼓励市场主体跨境融资。

如何理解?可以来看相关政策规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也就是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由微观主体的资本或净资产、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因素共同决定。

当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境内企业而言,其跨境融资的上限就提高了0.25倍。

举个例子,在调节参数是1时,某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是100亿美元,系数是1.25时,上限是125亿美元。现在上调至1.25,上限就由之前的100亿美元上调至125亿美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上次央行、外汇局决定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还是在2020年底,央行、外汇局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

时隔两年再次上调

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常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本次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上调,主因是近期较大的跨境资本流出和人民币贬值的压力。

具体来看,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累计下跌超过13.9%,近日,离岸人民币汇率突破7.3并带动在岸人民币汇率贬值,短期内受资本外流压力的影响较为明显。10月以来,北向资金净流出535亿元,股票市场呈现较强的阶段性资本流出。前8个月,外资机构的人民币债券持有量减少共计5278亿元,连续7个月处于减持状态,债券投资净流出压力较大。

“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资本流出压力增大、人民币承受贬值压力的情况下,对金融账户的跨境资本流动进行一定程度的调节,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汇率贬值压力。”常冉说道。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同样表示,目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也有助于境外资金流入,增加境内美元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1.11亿户个体工商户获精准扶持

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是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10月25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增9条内容,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分型分类培育、困难救助等方面皆有所创新。

业内分析认为,《条例》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如资金短缺、信息不畅等,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再次确定了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地位,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利益,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具体落地时,部分新政还需进一步细化。

新增平等待遇等9条内容

《条例》共39条,各项政策措施涵盖了从登记注册、年度报告、信息服务、精准帮扶、经营场所供给,到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各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其中各项具体扶持政策的内容共计19条。

相较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的30条,此次公布的《条例》共39条,新增信息服务、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平等待遇、分型分类培育、经营场所、知识产权、统筹兼顾、困难帮扶、表彰奖励等9条新内容,并对一些原有的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等进行了补充。

以信息服务为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读称,“信息不畅”是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问题,这既包括对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不了解,也包括对市场信息掌握的滞后。《条例》规定,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这个服务平台体系并非某一个特定的网站,也不限于政府建设运行的平台,而是运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享模式,整合和优化各类社会资源,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覆盖各细分行业领域,提供贴近个体工商户需求的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

对于新增的分型分类培育内容,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认为,这主要是针对我国个体工商户的市场数量所定,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带动就业近3亿人。“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有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的‘大个体’。应当针对其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洪涛说道。

变更经营者和个转企更便捷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形式,“经营者”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誉等也与经营者密切相关。

由于个体工商户这一特殊性质,长期以来对变更经营者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兑”店铺、转让经营权的,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外,都要按照原来《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相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读表示,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因为原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希望转让给他人。但是一旦注销,这些无形资产就将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是“个转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条例》都要求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同时,特别强调了以“自愿”为基础,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

“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及时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文书材料规范,指导各地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做好登记注册服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读道。

财税和金融支持落地需细化

“个体工商户除了自身经营问题之外,普遍存在经营成本过高——用工成本高、房租贵等各种费用高等具体问题。”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唐大杰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具体在资金、金融、社保、纾困帮扶等各方面具体问题上,还需地方政府出台具体措施。”

具体来看,唐大杰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向个体工商户开放采购社会服务;财税部门应提供更便捷的发票开户、开票、纳税、汇缴等服务;适合个体工商户的社区服务,如养老和敬老服务、育婴托幼服务、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应尽量向个体工商户开放;降低个体律师事务所、个体税务咨询师、心理健康咨询等职业准入条件,丰富新型社区服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个体工商户冯善雄在广东省江门市经营“新会区大鳌镇善雄水产品店”,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因为今年水产饲料涨价、鱼价下跌、四大家鱼盈利空间收窄等情况,他所在的合作社今年因为亏了近400万元而解散了,他只剩下自己经营的个体牌照和自家养的鱼苗。

“如果政府能有对个体户帮扶的话,我一方面是希望这些补贴能直接到个人而不经过中间机构中转;另一方面,希望国家能对每个个体工商户所在的行业予以更宏观的帮助,行业发展了,个体工商户才更有前景。”冯善雄说道。

在最受个体工商户关注的财税和金融支持上,《条例》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从资金、财税、贷款三方面对此作出了安排,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双创时期还是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期,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财税政策、补贴政策、支持政策相对来说并不多。另外个体工商户本身也有数字化转型、开拓市场需求,但是由于没有人才、资金、资源而有所欠缺。《条例》在这块有所明确。”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说。

北京商报记者方彬楠陆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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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业内更为关注的是,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后,具体哪些企业将受益。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主要适用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和法人金融机构,其中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可意愿结汇,融入资金可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上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和拓宽融资渠道,便利境内企业和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协调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放宽境外融资额度上限,从结构上说,这对境内企业和机构中净资产额较低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来说更为便利,对中高资质的发行主体和优质企业来说更为有利。

常冉同样分析到,提高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将会提升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上限,从而引导境内企业吸收境外资金,这也从宏观监管口径给予企业融资更大的自由度,有助于境内机构,尤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跨境资金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贬值压力。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跨境融资上限的提升不代表实际资本流入对等程度的增加,企业的实际融资量可能仍需结合市场需求、企业资质、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因素。

后续还有哪些调整工具

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就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电视会议就提出,外汇市场事关重大,保持稳定是第一要义,相较于许多经济体面临滞胀风险,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发展态势,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贸易顺差有望保持高位,随着宏观政策效应显现,经济基本盘将更加扎实。现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合中国国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有效管理市场预期。

庞溟说道,央行外汇局此次政策调整,就是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以精准务实的举措,通过解难帮扶、输血降压,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降低现金流压力和融资压力,为市场主体加油助力、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将输血、纾困、减负、降本落到实处,以稳市场主体为抓手保就业、保民生、稳经济、稳增长。

除此之外,也有助于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和双向波动,维护跨境资金合理有序双向均衡流动,维护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和市场预期稳定,促进内外平衡。

展望后续政策走向,常冉则提到,货币当局当前仍具备较充裕的管理工具,包括启动汇率中间价逆周期因子、调整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发行离岸央票、调节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汇率预期管理、外汇储备等,这些工具后续仍有实施空间。总体来讲,央行目前具备较充足的工具和手段应对汇率贬值,加之在国内稳增长政策护航、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充足的民间外汇等因素支撑下,人民币汇率中长期不具备大幅贬值的条件,能够在合理区间内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汇率浮动区间增大,总体上保持基本稳定。

北京商报记者刘四红

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 释放了什么信号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对此,专家分析表示,此次文件的出台既是对于具体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外资整体发展的一种方向性指引。其中,以制造业为重点是因为制造业涉及各行各业的发展,文件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有利于提高竞争力,推动强化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扩增量、稳存量

中国既是制造业大国,也是消费大国;既是进口大国,也是出口大国;既是吸引外资大国,也是对外投资大国,在这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局面下,稳外贸、稳外资关系到中国境内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循环的问题。

为此,《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从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其中,在扩增量方面,提出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增量。具体包括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同时,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并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

在稳存量方面,《措施》提到,要加强投资服务,稳定外商投资存量。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入境。

此外,《措施》也指出需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具体而言,提出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同时,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深化科技开放合作。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引导外资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梯度转移,推动跨国公司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释放扩大开放信号

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此前在全国稳外贸稳外资扩消费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着力提振外资企业预期、稳住存量外资,下大力气吸引新的外商投资,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国际竞争力,以实际行动增强外资企业信心。

产业链与竞争力是促进制造业投资的两大关键词。在产业链方面,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创新中心主任宋嘉表示,我国制造业门类最全,部分重要领域已跻身世界前列,正在主动参与全球价值链。

“制造业产业发展中的挑战及相关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也正是科技创新发力的领域,必将为全球科技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宋嘉说。

在竞争力方面,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则指出,作为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出台的首个和对外开放有关的文件,这一文件的主要意义便在于促进外资发展、扩大对外开放。

“制造业涉及各行各业的发展,无论是外贸还是农业,都与制造业的各类装备有关,因此,要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制造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力点。”白明表示,“文件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也就有利于提高竞争力,推动强化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推动外资政策优化升级

“《措施》中提到的各项举措既是对于具体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外资整体发展的一种方向性指引。”白明表示,“总体上,这一文件的出台更多地在于借助外力对当前的促外资、促开放政策进行优化和升级。”

政策优化对标全球化趋势之下我国在经济上与各国深度融入与共同发展。事实上,今年以来,为了实现内外统筹发展,国务院从今年1月起,连续推出稳外贸稳外资的相关举措。

在6月举行的国常会上也曾明确,在落实已出台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重点是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复工达产、推进项目建设,稳定出口、进口规模,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

在一揽子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吸收外资速度强劲。1-8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到8927.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6.4%。

同时,白明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我国在促外资上的举措不止于市场层面,例如,《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场准入通道更加畅通、标准更加透明、秩序更加公平、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完善。据悉,截至今年6月,全国普遍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限制措施由93项减至31项。

数据是最好的佐证。近年来,我国吸引外资能力不断增强。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外资企业数量已从2012年底的44.1万户增加到66.8万户,增长51.5%。

“总体上,通过《措施》可以感受到我国更加注重对外开放合作的质量,高度更高、范围更大、措施更实。”宋嘉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方彬楠冉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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