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今年2月,融资租赁行业圈内曾网传监管制定了新的要求,将严查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行为。今日“靴子”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活动,2022年2月11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2号,下称“金租12号文”),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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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公示“金租12号文”,严查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行为

作者:今午信息网 来源:国内新闻 2022-11-29 我要评论( )

<p style="text-align: left;">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今年2月,融资租赁行业圈内曾网传监管制定了新的要求,将严查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行为。今日“靴子”正式落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今年2月,融资租赁行业圈内曾网传监管制定了新的要求,将严查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违规行为。今日“靴子”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活动,2022年2月11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2号,下称“金租12号文”),11月28日,银保监会办公厅正式对外公示了“金租12号文”。

据银保监会介绍,近年来,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存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银保监会在“金租12号文”中就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的有关问题,做出“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转型发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以及“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等五大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看,除明确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外,“金租12号文”还向金融租赁公司提出“压降构筑物租赁业务”“严控房地产租赁业务”以及“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等项要求。同时对于“压降构筑物租赁业务”,“金租12号文”明确了“三年过渡期”“分阶段压降”的工作安排。

“定位”问题,已成金融租赁公司接受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等的重要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转型发展”成为“金租12号文”第一项内容。

按其要求,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立足主责主业,主动对接新发展格局需要,在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战略新兴领域等方面寻找业务切入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同时,“金租12号文”特别提出,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要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和功能定位,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与传统银行业务实现差异互补。

事实上,“定位”问题,当前已经成为金融租赁公司接受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以及监管指导的重要内容。

2022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的《中共中国银保监会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银保监会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2月,中央巡视组向银保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两次提及金融租赁。具体为:一是督促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持续改善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二是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与融物的功能定位。

从内容上看,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这两条整改意见,今日正式公示的“金租12号文”中均有体现。

对于此类文件的出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即“中诚信国际”)在8月9日发布的某融资租赁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中提出,“都会对租赁公司的公共事业类业务的开展,产生较大影响,该类业务占比较大的租赁公司将面临业务转型的压力。”

“全域隐性债务清零”范围或扩大

明确转型、定位要求外,银保监会还就业者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明确了“严查”态度。

“金租12号文”明确提出,各银保监局应按照银保监会2022年现场检查计划及有关部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金融租赁公司以融物为名违规开展业务,防止租赁业务异化为“类信贷”工具。

就在一个月前,即10月25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严禁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的通知》。

据深圳市金融监管局介绍,近期财政部通报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等渠道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该局向辖内各融资租赁公司明确提出“严禁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全面排查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业务”“及时报送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情况”三项要求。

深圳之外,上海也在“排查”辖内融资租赁公司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存量业务。11月初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上海市金融监管局于2022年9月底下发了《关于做好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排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日前,财政部来函要求我市进一步强化债权人约束,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对本市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和人员进行追责。为守住不触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本市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排查。”

就此,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诚”)7月27日发布的某融资租赁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中也指出,2022年“在坚决遏制隐债增量的长期监管思路下,化解隐性债务工作持续推进,‘全域隐性债务清零’范围或扩大。”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黄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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