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消息(记者 姚皓)日前,海口市发布全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标准引社会关注。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进一步了解到,为加强海口市养犬管理,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该局将全市养犬管理区域划分通告如下:
海口市养犬按照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
一、禁止养犬区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员工共同居住的集体宿舍区。
(二)公共交通候车(船、机)室,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店等室内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的区域。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旅游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等。
以上禁止养犬区,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二、重点管理区
南起海口绕城高速公路、北至海滨(包括海甸岛和新埠岛)、东到南渡江西岸、西至海口-澄迈行政界线的围合区域,其中不包含长流镇、西秀镇所辖的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江东新区(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北邻东海岸线、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的围合区域)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园区所辖的区域,其中不包含所辖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三、一般管理区
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均为一般管理区。
四、其他规定
海口市公安局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或临时管制)划定海口市养犬管理区域,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海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口发布禁止饲养犬只品种和标准 中华田园犬等在列
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为了做好全市饲养犬只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经市政府批准,近日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海口市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标准》,自2022年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规定,禁养的大型犬标准为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饲养、携带导盲犬等扶助犬的除外。
禁养的烈性犬品种如下:
1、藏獒(英文名:Tibetan Mastiff)
2、美国斗牛梗(英文名: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 (英文名:Dogo Argentino)
4、巴西菲勒犬(英文名:Fila Brasileiro)
5、日本土佐犬(英文名:Tosa Inu)
6、中亚牧羊犬(英文名:Central Asian Sheepdog)
7、川东猎犬(英文名:Chinese Chongqing Dog)
8、苏俄牧羊犬(英文名:BORZOI)
9、德国牧羊犬(英文名:German Shepherd dog)
10、牛头梗(英文名:Bull Terrier)
11、英国马士提夫(英文名:English mastiff)
12、意大利卡斯罗(英文名:Italian Cane Corso)
13、大丹犬(英文名:Great Danes)
14、俄罗斯高加索犬(英文名:Caucasian Ovcharka)
15、意大利纽波利顿(英文名:neapolitan mastiff)
16、斯塔福犬(英文名:Staffordshire terrier)
17、阿富汗猎犬:(英文名:Afghan hound)
18、波音达犬(英文名:Pointer)
19、威玛猎犬(英文名:Weimaraner)
20、雪达犬(英文名:English Setters)
21、寻血猎犬(英文名:Bloodhound)
22、巴仙吉犬(英文名:basenji)
23、英国斗牛犬(英文名:Bulldog)
24、秋田犬(英文名:Akita )
25、纽芬兰犬(英文名:Newfoundland)
26、贝灵顿梗(英文名:Bedlington Terrier )
27、凯利蓝梗(英文名:Kerry Blue Terrier)
28、中华田园犬(英文名:Chinese rural dog)
29、大白熊犬(英文名:Great pyrenees)
30、罗威纳犬(英文名:Rottweiler)
31、马里努阿犬(英文名:Belgian Malinois)
32、杜宾犬(英文名:Doberman Pinscher)
33、拳师犬(英文名:Boxer)
34、沙皮犬(英文名:Chinese shar pei)
35、昆明犬(英文名:chinese kunmin)
36、松狮犬(英文名:ChowChow)
37、大麦町犬(英文名:Dalmatian)
38、伯恩山犬(英文名BerneseMountainDog)
39、灵缇犬(英文名Greyhound)
40、坎高犬(英文名:kangal)
41、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以及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烈性犬类。
对于新增的禁养犬只,已饲养的养犬人应在一个月内自行移出禁养区域。届时仍在禁养区域内饲养禁养犬只的,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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