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盗君
标题:贵州一老人被流浪狗撞伤,他将经常投喂者告上法庭,最终获赔4万
贵州遵义一只流浪狗撞伤老人,经常投喂者判赔4万的事情引发关注。这只狗将老人撞伤后,老人将一名经常给狗喂食的男子告上了法庭。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
遵义正安,一名60岁的老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土狗撞倒,经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随后老人将一名空调维修师傅万某某告上了法庭。
而万某某直到别人通知他才知道此事,对此,他觉得非常冤枉:怎么可能怪到我头上。
原来,这条土狗是一只流浪狗,经常在万某某工作的门店外转悠,他出于好心就经常喂点东西给它吃。也正因为如此,万某某被认定为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
事发当时是几只小狗打架,涉事小狗在追逐的过程中撞到了老人。
老人起诉万某某索赔7万余元,经审判,法院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
对此结果,万某某表示不服,并选择上诉:这是流浪狗,不是我养的狗,街上的那些流浪狗我都有喂过,而且也有其他人偶尔投喂,结果只有我一个人赔钱。
再次审理中,双方终于达成调解,万某某当场赔偿老人4万元,他表示:只能认栽,当作破财免灾了。
法院认为:由于万某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
法院认为:万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他的投喂行为对小狗产生了依赖,使其在固定时间出现在固定地点等待投喂,增加了伤人的风险。
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发热议。
从万某某的遭遇可以看到,你怜悯流浪狗可以,只能偶尔投喂,不能长期对其进行投喂,不然就会被认定为流浪狗事实上的主人。而流浪狗的攻击性是比有主家养的狗狗高的,出事的危险也更高,因此你承担责任被判赔偿的可能性也更高。
所以,最好规避风险的办法就是不要多管闲事,就算是怜悯流浪狗,也最好联系动物保护组织进行处理。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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