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5月25日零时起,和平区实施全域静态管理(暂定三天)。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静态管理期间,
全区实施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非必要不出街道、非必要不离区要求。
疫情防控的必需人员和保障市民生活与城市基本运行的相关单位人员实行两点一线,减少人员及车辆流动。
二、限制辖区内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离开和平区:
1.执行任务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2.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殡葬等特种车辆;
3.承担核酸样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相关通行证明);
4.持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行证明的车辆;
5.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公务车辆;
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
7.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等其它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需紧急通行的车辆;
8.其他持通行证车辆。
三、和平区全域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1.途经和平区的车辆可经南京路、曲阜道等道路过境通行。
2.辖区内公交、地铁站点临时撤销,只通行不停靠。除供应居民生活必需的货运外,其他运营车辆一律停运。
3.为进一步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及应对突发情况,特开辟南门外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卫津路与鞍山道交口、中环线与贵州路交口、马场道与河北路交口、解放北路与徐州道交口、津门公寓口、大沽桥、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南京路与新华路交口等11个路口为防疫通道、紧急通道和物资运送通道。遇交通管控时,服从现场民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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