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纳税人退税金额怎么计算?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外汇局:中国资产对外资吸引力较大外债规模总体稳定基础牢固
人民网北京10月1日(记者杜燕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22年6月末外债数据显示,2022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总体有所下降。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6360亿美元,较2022年3月末下降742亿美元,降幅3%,其中汇率折算因素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约为90%。
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外债结构保持基本稳定。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截至2022年6月末,本币外债占比44%;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6%。本币和中长期外债占比较2022年3月末均下降1个百分点。
谈及当前我国外债形式,王春英表示,我国外债长期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如前所述,二季度外债规模下降主要来自汇率折算因素。总体看,我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包括人民币债券在内的中国资产对外资仍有较大吸引力,外债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
“预计短期内外债仍将窄幅波动,外债风险总体可控。”王春英认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预计短期内我国外债规模将维持窄幅波动的态势。目前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继续处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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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看看享受该项政策后,纳税人可获得多少退税金额。
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举例来看,假设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执行口径,明确了办理退税手续和需提供的资料,以及税务部门服务征管举措。
根据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向纳税人卖房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需填写《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有关房屋交易合同、有关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税务部门将根据纳税人此前的相关完税信息帮助提供预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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