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2年我国将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高度关注政策发力点和相关重点工作。减税降费的意义不言而喻,降低税费,企业投资积极性和盈利能力都会提升,有利于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释放政府驱动投资占用的资源,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整体的投资效率,减缓经济下行压力。
大规模减税降费势必造成财政收入减少,但财政支出刚性不减,财政收支的平衡问题凸显。通过动用特殊上缴收入即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存量应上缴利润,可有效增加可用财力规模。央行也是上缴单位之一,通过央行向中央财政上缴利润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从法规执行的角度来看,央行上缴利润是法定事项,是我国的惯例做法。央行净利润一直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正)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从国际惯例上看,央行上缴利润是国际上主要经济体的通行做法。美国联邦储备法、日本银行法、英国银行法都对各自中央银行利润上缴有明确规定。以美联储为例,2020年美联储向美国财政部上缴利润869亿美元。再如,日本银行必须把提取准备金和股东分红后的剩余盈余上缴财政部。
从货币本质上看,央行上缴利润实质是向国家缴纳因垄断货币发行权获取的铸币税收益。铸币税并不是真实税收,而是主权国家政府利用垄断货币发行地位获得的收益。国际清算银行(BIS)将信用货币时期的铸币税定义为“中央银行因垄断货币发行而获得的利润”。纵览世界经济发展史,无论是金属货币时期还是信用货币时期,铸币税都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作者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