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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出炉,一个金融各部门竞争开放的养老金融市场即将成型

作者:今午信息网 来源:国内新闻 2022-04-23 我要评论( )

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王国军 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时,就为深度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1月17

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王国军

按照联合国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时,就为深度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1月17日公布的中国人口数据,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这意味着我国当前就已经处于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了。

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如何解决如此高比例、大规模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挑战。

构建并加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

实际上,我国很早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一直着力加以解决。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逐渐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2014年之后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而形成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截至2020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9865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229亿元,基金支出54656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8075亿元。显然,这样的收支状况和累计结存使人们根本不能把养老保障的希望完全寄托在第一支柱上。

第二支柱由2004年开始建立的企业年金和2014开始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构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企业年金基本情况》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117529个,参加职工2875.24万人,积累基金26406.39亿元。无论是参加企业的比例、覆盖的员工数量,还是积累的基金规模,都远远不够。

构建并加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我国在第三支柱的建设过程中曾做出过各种探索和尝试。最初的主攻方向是商业养老保险,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一直强调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试图建立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中坚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

国际经验显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发展需要税优政策的推动,于是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5月1日我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在福建、上海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开始试点,之后共有五批次23家保险公司获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试点开始,四年过去了。无论是对三个试点地区,还是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参加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而言,政策效果和发展态势都远低于预期,无论是保费收入、销售件数也都不理想。在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这个巨型蛋糕面前,除了个别公司外,保险业整体上似乎缺乏动力和压力,比较被动。

建立一个金融业各部门都可参与的开放竞争性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体系渐成共识

保险业不给力,金融行业的其他部门却看好第三支柱这个大蛋糕。银行、证券、信托、基金和投资公司都纷纷向养老金融靠拢。2022年3月22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由银行理财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联合发起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注册资本111.5亿元,17家股东中保险业参股的仅泰康人寿一家。

与此同时,关于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讨论渐趋热烈,建立一个金融业各部门都可以参与的开放竞争性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体系逐渐成为共识。万众瞩目中,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建设的探索又向前迈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大步。

备受关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了。首先是税收优惠。文件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这意味着在接下来发布的实施细则中,类似于当前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6项扣除,每年打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12000元将可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被税前扣除。

其次是覆盖群体。《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理论上意味着当前就有10亿人可以加入进来。

再次是个人养老金投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据此,一个金融业各部门参与竞争开放性的养老金融市场即将成型。

最后是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和监管。《意见》明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与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金融行业平台对接,归集相关信息,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共享相关信息,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缴费管理、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参加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个人养老金运行提供信息核验和综合监管支撑,为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平台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水平,运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方式,为参加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运营和监管中,人社部、财政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当然,《意见》并未说明个人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人如何在这项制度中获益,但制度的完善总是一步步逐渐完成的,不可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不断优化,一个高效、公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所支撑的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终将被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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