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王连香)据交通运输部消息,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日前,交通运输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调整优化了运输组织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客运服务全面正常运行、对低风险区人员和陆地边境口岸所在城市跨城出行乘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停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内运营服务等举措。
《指南》细化完善了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重点调整了消毒通风频次、人员防护用品配备要求,规范了清洁消毒、污染物清理作业要求,增加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相关要求;明确了发生本土疫情后,加强运输组织管理和消毒通风、按规定开展乘客等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强化措施;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防疫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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